29日下午,小汽车“限购令”突降深圳,多部门组成的“执法队”旋即封锁了部分4S店,禁止汽车交易。
面对“突然之举”,深圳市一些市民质疑,在依法治国的当下,地方政府突然出台限购、限行等地方限制性行政手段,是否经受得起考验。
深圳市政府当天17时40分突然举行新闻发布会,发布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》,抛出“限购令”,同时公布“限外”方案。
发布会上,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副主任陈惠港宣布,29日18时起,在深圳全市行政区域内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和指标管理。防爆电接点压力表 全市小汽车增量指标暂定每年10万个,视道路承载能力、大气环境保护需要等适时调整,其中“50%摇号,50%竞拍”。电动小汽车也在限购之列。每年10万个小汽车增量指标中,2万个针对电动小汽车。
陈惠港表示,自29日18时起,热电偶 单位和个人购置小汽车、小汽车过户、非本市小汽车转入本市的,应按规定申请取得本市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。
同时,自29日18时起,深圳全市暂停办理小汽车的注册、转移及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,暂停期限不超过25天。此前已签订车辆销售合同的小汽车不受暂停限制。
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徐炜还在发布会上公布了“限外”方案:12月30日至2015年5月30日,除前往深圳各口岸的外地客车外,热电阻福田区、罗湖区、南山区、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其他道路,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的载客汽车通行,港澳号牌车辆不受该限行措施限制。